数   学
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(代码:0701)
培养目标
      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建设需要,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的具有创新精神的能应用本学科理论、方法从事科学研究、处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高级专业人才。具体要求如下:
      1.较好的掌握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;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身心健康;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,团结合作的精神,高尚的科研道德和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艰苦奋斗的奉献精神。
      2.掌握本门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及必要的实践技能;具有从事科学研究、教学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;了解本门学科的发展现状和动向,具有严谨的科学作风。
      3.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,能阅读本专业该语种的外文资料,并能撰写论文。
      4.身心健康。
研究方向
      1.代数与组合
      2.偏微分方程
      3.运筹与控制
      4.分析理论及其应用
      5.统计及其应用
      6.代数与组合
      7.最优化理论及其应用
学习年限
      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不低于3年。硕士研究生提前修完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课程、学分,成绩优良,并在科研工作中有特出表现的,可申请提前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和提前毕业,但在校时间不得少于2学年。最长学习年限为学校允许注册研究生在校学习的最长期限。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五年(含休学时间)。
课程设置与学分
      研究生课程分为学位课程、非学位课程和补修课程三类。学位课程分为全校公共课程、专业基础课程与专业课程三类。学位课程为必修课,非学位课程为选修课。应补修而未补修或者补修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学位论文答辩,补修课程不单独记学分。各课程教学实行学分制,每学分一般对应18学时,每门课程原则上不超过3学分,实践课的学分数均按课内学时数的1/2计算。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的总学分应不少于32学分,其中学位课程不少于18学分。